关于印发“十四五”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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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“十四五”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

  1. [主题分类] 规划,装备工业管理
  2. [发文机构] 工业和信息化部
  3. [联合发文单位] 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公安部 民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部 中国人民银
  4. [实施日期] ----
  5. [成文日期] 2021-12-21 14:22:49
  6. [发文字号] 工信部联规〔2021〕206号
  7. [废止日期] ----
  8. [发布日期] 2021-12-28 14:22:38
  9. [有效性] 有效

政策解读:《“十四五”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》解读

《“十四五”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》新闻发布会实录

图解:《“十四五”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》

工信部联规〔2021〕206号 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、发展改革、科技、公安、民政、住房和城乡建设、农业农村、卫生健康、应急管理、市场监管、银保监、证监、国防科工、矿山安监主管部门,各人民银行分行,各有关单位:

现将《“十四五”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贯彻实施。

附件:关于印发《“十四五”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》的通知

工业和信息化部

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
科学技术部

公安部

民政部

住房和城乡建设部

农业农村部

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

应急管理部

中国人民银行

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

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

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

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

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

2021年12月21日